业务演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?
发布日期:2020-06-04 浏览次数: 29
应向当地文化局咨询和批准。
商业活动的临时演出批准程序(申请必须在演出前3个工作日提交)
1、申请人向镇文化部门领取临时演出申请表;
2、填写申请表向镇监管部门、消防部门添加意见;
3、向镇文化部门申请审批,报市文化局审批;
4.批准后,发布《临时演出许可证》。
5.凭此证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演出手续。
以下是关于一般业务性质的回复演出
根据(1)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(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);
(2)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32条(2005年8月30日文化部第34号令)
就程序和程序而言,地方法规是相似的。一般来说,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企业演出包括社会福利集资演出需向当地文化厅(文化局)提出申请。程序和申请材料如下:
举办演出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:
1.演出活动必须由演出具有演出管理或演出经纪资格公司的人员承担;
2、有固定演出场所;
3.参与演出活动的演职人员必须有完整的证书;
演出标准格式合同;
5.演出节目内容符合《条例》的要求;
6.募捐所得演出除必要的费用外,必须交付给捐赠单位,赞助单位和表演者(或工作人员)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报酬。
申请人应提交的所有材料:
1、承包人业务资格证明文件;
2.演出现场使用证书;
3.参加演出的演职人员资格证书演出;
演出合同演出应规定以下事项: 演出比赛时间和次数;(2) 演出位置;(3)主要演员和节目内容; 演出票务安排;(5) 演出收支结算方法;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。);
5.演出节目内容信息;
6.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许可程序:
一.接受
1.岗位负责人:我局文化市场管理部受体
2、工作职责和权限:
按照法定许可条件和标准,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职权范围,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,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。决定是否接受它。同时,分别按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;
(一)申请依法不需要行政许可的,应当立即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;
(二)申请依法不属于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,应当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;
(三)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;
(4)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在现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。申请人逾期不提交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。
(五)申请事项属于行政机关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;
(六)受理或者驳回行政许可申请,应当出具书面证明。
3.时限:立即
二。回顾
初步审查
1.岗位负责人:局文化市场管理部初审人员
2、工作职责和权限:
(一)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
(2)提出审查意见,对符合许可条件的,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查意见,报主管机关领导决定;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,提出书面意见和异议理由,并连同申请材料退回初审人员。
3.时限:5个工作日
三。决定
1.岗位负责人:局领导
2、工作职责和权限:
(一)根据许可条件和标准审批投标材料;
(2)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,签署审批表进行审批;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,签署不予批准的意见和理由。
3.时限:2个工作日
四.交付和宣传
1.岗位负责人:局文化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
2、工作职责和权限:
(一)公布审批结果。如无异议,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结果;
(二)准予行政许可的,工作人员将及时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;
(三)不予行政许可的,应当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送达,说明理由,将申请材料退回当事人,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
(4)按审批要求形成文字材料归档。
3.时限:3个工作日